2015年00051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复习资料-课堂笔记8.2.4.1

山西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8日
8.2.4面向对象程序设计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的最大特征是强调构成事物的每一个对象,描述的是每个对象的属性与方法。而对于响应每个事件的程序,一般不再独立构成一个文件,而被封装在每个具体的对象之中。
  1.概念
  (1)对象(Object)。一般来说,现实世界中可以独立存在的。能够被区分的一切实体(事物)都是对象。在VFP中所研究的对象,只是现实世界中实体或概念在计算机中的一种抽象的模型化的表示。这种抽象事物中是封装了数据和操作的对象,通过定义属性和操作来描述其特征和功能,通过定义接口来描述其地位及与其他对象的相互关系,从而形成一个动态的对象模型。
  (2)类(Class)。类是一组对象的属性和行为特征的抽象描述,或者说是具有共同属性、共同操作性质的对象的集合。基类只考虑通用特征与功能,用户可以从基类中派生出许多子类。子类往往是在继承基类的基础上,又增加一些新的特性与功能构成。子类也像基类一样可以派生出对象。类的基本特性是封装性、继承性和多态性。
  (3)属性
  属性就是对象的特性,是对象外观及行为的特征。对象的属性可以在建立对象时由其所属的类(或子类)继承,也可以在对象创建或运行时进行修改与设置。
  (4)事件
  事件是对象可以识别和响应的行为与操作。它一般由用户或系统来触发。VFP中事件是固定的,用户不能再创建新的事件。
  (5)方法
  方法是对象所具有的功能。因为一种功能必然是由一个过程来支持。所以过程也可以说就是一段程序(有时也叫方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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