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复习资料2

山西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9日

11、(简)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之所以是唯物辩证法体系的实质和核心的原因: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
  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
  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
  12、矛盾:反映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
  矛盾的同一性: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
  矛盾的涵义: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
  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换。
  矛盾的斗争形势:对抗性和非对抗性
  (论)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对立(斗争性)、统一(同一性)
  矛盾的同一性和矛盾的斗争性两者关系:
  两者是相互联结、相辅相成的。
  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没有同一性也没有斗争性。
  无条件的绝对斗争性与有条件的相对同一性相结合构成事物矛盾运动推动事物。
  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同一性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在矛盾双方中一方的发展以另一方的发展为条件。发展是在矛盾统一体中的发展。
  同一性使矛盾双方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在相互作用中各自得到发展。
  同一性规定着事物转化的可能和发展的趋势。
  矛盾的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矛盾双方的斗争促进矛盾双方力量的变化,竞长争高、此消彼长,造成双方力量发展不平衡,为对立面的转化,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
  矛盾双方的斗争,是一种矛盾统一体向另一种矛盾统一体过渡的决定力量。
  13、(选)矛盾群中存在着根本矛盾和非根本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
  矛盾的性质主要是由矛盾的主要方向决定的。只有如实地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方能认清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才能采取正确的方法和办法去解决矛盾。
  14、(选)事物的联系和发展都采取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和形式。
  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次序的变动,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性的不显著变化,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
  15、(简)量变和质变的辨证关系:
  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没有量变的积累,质变就不会发生。
  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
  量变和质变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量变引起质变,在新质的基础上,事物又开始新的量变,如此交替循环,形成事物质量互变的规律性。
  16、(选)事物的辨证发展就是经过两次否定,三个阶段,形成一个周期。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17、(多选/简)辨证唯物主义在坚持物质决定意识,意识依赖于物质的同时,又承认意识对物质有能动作用。
  意识的能动作用是人的意识所特有的积极反映世界与改造世界的能力和活动,其主要表现在:
  意识是能动的,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
  意识活动具有创造性。
  意识具有指导实践改造客观世界的作用。
  意识还具有指导、控制人的行为和生理活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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