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笔记11

山西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8日

第三节 真理与价值
  一、真理及其属性
  (简答)简述真理的属性
  (1)真理的客观性
  真理的客观性有两个含义:其一,是指任何真理都包含不依赖于主体、不依赖于人类的客观内容,就是说,真理的客观性就是承认认识的内容来自客观实际又符合客观实际。简言之,真理的客观性就是指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其二,真理的客观性是指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
  (单选)检验真的标准只能是实践。
  (2)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单选)承认真理的客观性,这是在真理问题上坚持了唯物论:承认真理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这是在真理问题上坚持了辩证法。任何真理都是客观生、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这就是真理观上唯物论与辩证法的统一。
  通常把真理的绝对性称作绝对真理。真理的绝对性有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任何真理总是包含着不依赖主体和人类的客观内容,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第二,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存在是绝对的。
  (单选)真理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真理的绝对性相互依存。第二,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互相包含、互相渗透。第三,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转化。
  (多选)在哲学上有两个对待绝对性和相对性关系的错误态度,即相对主义和绝对主义。
  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多选)真理标准问题上的两种错误观点:
  第一种,提出用伟人、圣人之言作为衡量真理的标准。如在我国古代有人提了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第二种,实用主义哲学提出的有用即真理
  (单选)马克思主义哲学提出实践标准,实践是人的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它能把主观认识和客观实际联系起来加以对照,来确定认识与认识对象是否相一致、相符合,从而使认识到得检验。
  三、真理与价值的辩证统一
  (单选)价值是指外物对人需要的满足,表示某物具有对人有用或使人愉快的属性。
  (多选)真理与价值的统一表现在:真理能够指导社会实践;真理与正确的价值观相一致,正确的价值观是在真理指导下形成的。
  (多选)真理的价值表现在真理的功能上;
  真理具有指导实践、再认识、教育和激励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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