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自考网资料下载《审计学》第五章 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1

山西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03日

第五章 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第一节 审计证据


  一、审计证据的含义及来源
  (一)审计证据的含义
  审计证据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得出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意见而使用的所有信息,包括财务报表依据的会计记录中含有的信息和其他信息。
  依据会计记录编制财务报表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责任,注册会计师应当测试会计记录以获取审计证据。但是,会计记录中含有的信息本身并不足以提供充分的审计证据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注册会计师还应获取用作审计证据的其他信息。
  可以用做审计证据的其他信息包括:
  (1)注册会计师从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获取的会计记录以外的信息,如被审计单位会议记录、内部控制手册、询证函的回函、分析师的报告、与竞争者的比较数据等。
  (2)注册会计师通过询问、观察和检查等审计程序获取的信息,如通过检查存货存在性获取的证据等。
  (3)注册会计师自身编制或获取的可以通过合理推断得出结论的信息,如注册会计师编制的各种计算表、分析表等。
  (二)审计证据的来源

  1.内部证据
  内部证据是由被审计单位内部机构或职员编制和提供的书面证据,如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记录、管理层的声明书以及其他各种由被审计单位编制和提供的有关书面文件。
  一般而言,内部证据不如外部证据可靠,但如果内部证据在外部流转,并得到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承认,则具有较强的可靠性。如果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不健全,则注册会计师就不能过分信赖获取的内部证据。

  2.外部证据
  外部证据是由被审计单位以外的组织机构或人士编制的书面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