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0159高级财务会计复习资料-资料整理4.11

山西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1日

三、             关联方交易的确认和类型

(一)   关联方交易的确认

关联方交易,是指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劳务或义务的行为,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该定义包含如下要点:

1、  关联方之间交易,通常在关联方关系已经存在的情况下发生。

2、  关联方交易主要是资源或义务的转移。

3、  关联方之间资源或义务的转移价格是了解关联方交易的关键。

 

(二)   关联方交易的类型

1、  购买或销售商品

2、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3、  提供或接受劳务

4、  担保

5、  提供资金(贷款或股权投资)

6、  租赁

7、  代理

8、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9、  许可协议

10、代表企业或由企业代表另一方进行债务结算

11、关键管理人员的薪酬

 

一、             关联方信息的披露

(一)   存在控制关系的母公司和子公司信息的披露

1、  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名称

2、  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业务性质、注册地、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股本)及其变化

3、  母公司对该企业(指企业为子公司情况下)或该企业(指企业为母公司情况下)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

(二)   关联方交易的信息披露

1、  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的要求

2、  附注中应披露的关联方交易内容

(1)       关联方关系的性质

(2)       交易类型

(3)       交易要素

3、  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应注意的问题

(1)       关联方交易的金额应当披露连续两年的比较数据,以具有可比性。

(2)       只有在提供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才能披露关联方交易是公平交易

(3)       企业对外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对于已经包括在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的交易不予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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