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0159高级财务会计复习资料-资料整理4.3

山西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6日

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

   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形式包括: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在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中,会计信息占有较大比重。

(一)招股说明书

1、招股说明书的概念

招股说明书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股份时,由发起人起草,向社会公众披露公司有关信息的书面报告。

2、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内容

 

(二)上市报告书

1、上市报告书的概念

上市报告书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后,其管理当局向社会公众披露有关股票上市情况信息的书面报告。

2、上市公告书披露的内容

上市公告书的内容除应当包括招股说明书的主要内容外,还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交易日期和批准文号。

  2、股票发行等情况。

  3、股票交易的决议。

  4、有关人员简历等情况。

  5、公司经营业绩等情况。

  6、其他事项。

 

3、招股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的相同与不同之处:

相同之处:

招股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二者编制的主体和发布的方式相同,有时使用的资料也相同。

其不同之处在于:

第一:公布的时间不同,招股说明书在前,上市公告书在后;

第二:标志不同,招股说明书的公布标志着股份有限公司即将上市,可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募集股份,而上市公告书的公布则标志着股份有限公司已成为上市公司;

第三:编制目的不同。招股说明书面向股票一级市场,其目的是向社会公众募集股份,而上市公告书则面向股票二级市场,其目的是向社会公众宣布一级市场发行的股票可以在证券交易所流通交易。

(三)定期报告

定期报告指是指上市公司根据有关法规于规定时间编制并公布的反映公司业绩的报告。

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其中年度报告必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1、  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是上市公司在经营阶段披露的最重要的报告。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结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记载以下内容的年度报告,并予公告。

年度报告披露的内容:公司简介;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董事长或总经理的业务报告;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股东会报告;财务报告;公司在报告年度内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披露情况简介;关联企业;公司的其他有关资料。

年度报告是公司会计在经营状况的全面总结。

2、  中期报告

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结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记载以下内容的中期报告,并予公告。

3、  季度报告

上市公司的季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四)临时报告

临时报告是指上市公司根据有关法规对某些可能给上市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予以披露的报告。包括重大事件公告和公司收购公告。

1、  重大事件公告

2、  公司收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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