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自考网资料下载《资产评估》第九章 资产评估报告2

山西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05日

第二节 资产评估报告的基本内容及其编制


  一、资产评估报告的基本内容
  1.拥有被评估资产的公司或权利人的名称
  2.资产评估的对象和范围
  3.评估目的和基准日
  评估结果是为评估目的服务的,在评估报告书中应写明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对评估的时点作了规定,评估基准日的选取也应根据评估特定的行为确定。离实践特定目的越接近越好。
  4.定义价值类型
  每一个评估价值都是其持和量的统一,所谓的质,就是价值类型。
  5.列出评估方法及其重要参数确定依据和过程
  对某项评估值的选取有正当的渠道,保证它的客观性。
  6.评估结论
  它是资产评估报告的最终要求,评估结论应清晰、明确地列示,必要时应有一定的说明。

  
7.重要的声明
  资产评估结论是依据前述各要素获得。为了更好地使委托者及报告使用者有效使用评估报告和规避评估师风险,评估报告中还应就评估过程中相关事项做重要声明。

  二、资产评估报告的编制与审核
  (一)资产评估报告的编制
  1.评估资料的分类整理
  2.评估资料的分析讨论
  3.评估资料的汇总和评估报告的编排
  4.评估报告先由项目经理审核,再报评估机构经理审核签发。
  (二)资产评估报告责任制度
  注册资产评估师、项目负责人、项目复核人、法定代表人应分别在资产评估报告书上签字,承担相应的责任。
  项目负责人着重从自身基本职责和操作实务的角度审核评估报告。
  项目复核人报告的审核尤为重要。有关国家评估准则中规定:项目复核人应承担与项目负责人相同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要对评估报告进行最后的把关,应在项目负责人、项目复核人审核的基础上,着重从政策上、原则上、业务规程招待和评估结果的科学性上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