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自考《资产评估》第一章 总论1

山西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7日

章 总 论

 

本章是资产评估的理论性、方法性、基本概念的章节,在历年考试中,本章的比重较大。

  

第一节 资产评估的含义


  一、资产评估的概念
  资产评估是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资产评估是一项动态化、市场化的社会经济活动,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客观存在的经济范畴。在我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资产评估作为社会性和公正性活动,在产权转让、企业重组、资产流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新兴的不可缺少的行业。
  一般地说,资产评估是指通过对资产某一时点价值的估算,从而确定其价值的经济活动。具体地说,资产评估是指由专门机构和人员,依据国家规定和有关资料,根据特定的目的,遵循适用的原则,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按照法定的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对资产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的过程。
  通过对概念的解释,可以看出,资产评估主要由六大要素组成,即资产评估的主体、客体、特定目的、程序、价值类型和方法。
  1.评估的主体是指资产评估的执行者的操作者;
  2.评估的客体是指资产评估的对象,即被评估的资产;
  3.评估的特定目的是指资产评估为哪一项经济业务服务;
  4.评估的程序是按照法定的程序,它是规范科学进行资产评估的必要条件;
  5.评估的价值类型是对评估价值的质的规定,对不同的资产会有不同的价值类型;
  6.科学的方法。同时,整个资产评估工作是按一定程序系统进行的。
  资产评估的要素是一个有机组成的整体,它们之间相互依托,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而且,它们也是保证资产评估价值的合理性和科学性的重要条件。

  二、资产评估的特点
  充分理解和把握资产评估的特点,有利于进一步弄清资产评估的实质,对于搞好资产评估工作、提高资产评估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一般来说,资产评估具有以下特点:
  (一)现实性
  现实性是指以评估基准期为时间参照,按这一时点的资产实际状况对资产进行的评定估算。
  资产评估基准期是指确定的资产评估价值的基准时间。由于各种资产都是处在不断运动和变化中的,资产的数量、结构、状态和价值也就不可能长期保持不变。因此,资产评估只能是评估某一时点的资产,它不能完全反映各个时期的资产状况。为了科学实施资产评估,使评估结果具有可解释性,便于客户和公众对其合理利用,必须确定评估基准期。评估基准期一般以为基准时点,选择与资产业务或评估作业时间较接近的时期。
  资产评估的现实性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资产评估直接以现实存在作为评估的依据。
  2.以现实状况为基础反映未来。
  3.现实性强调客观存在。
  现实性主要把握两点:时点和表现形势。
  (二)市场性
  资产评估是来源于市场、服务于市场的活动,其市场性特点表现在市场活动中的资产交易活动发生条件下,资产评估通过模拟市场条件对资产做出评定估算和报告,并且这一估算和报告结果必须接受市场检验。
  (三)预测性
  资产评估的预测性是指用资产的未来时空的潜能说明现实。现实的评估价值必须反映资产的未来潜能,未来没有潜能和效益的资产,现实评估价值是不存在的。因此,通常用未来预期收益折算来反映整体资产的现实价值,用预期使用年限和功能来评估某类资产的价值,等等,这是预测性特点的现实表现。
  (四)公正性
  公正性是指资产评估行为对于评估当事人具有独立性,它服务于资产业务的需要,而不是服务于相互矛盾的资产业务当事人的任何一方的需要。这说明资产评估的行为必须服务于当事人进行的经济行为,必须满足资产评估业务的需要,而不是满足某一个当事方的需要。公正性的表现有两点:
  一是资产评估是按公允、法定的准则和规程进行的,具有公允的行为规范和业务规范,这是公正性的技术基础;
  二是评估人员通常是与资产业务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者,这是公正性的组织基础。
  (五)咨询性
  咨询性是指资产评估结论是为资产业务提供的专业化估价意见,这个意见本身并无强制执行的效力,评估者只对结论本身合乎职业规范要求负责,而不对资产业务定价决策负责。事实上,资产评估为资产交易提供的估价往往由当事人作为要价和出价的参考,最终的成交价格取决于讨价还价的本领。咨询性除具有上述有限法律责任这一含义以外,还有另一含义,即资产评估是职业化专家活动,其表现是一定数量结构的专家组成专业评估机构,形成专业化的社会分工,评估活动专业化、市场化了。这种专门化、市场化的评估业拥有大量的资产市场信息,能够更好地为资产业务的优化和实现服务。

  三、资产评估与会计计价的区别
  资产评估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资产评估包括所有涉及资产价值的行为。但是,理论的界定和实践的运用中,我们所称的资产评估是狭义的,反映的是在产权变动、资产流动等资产特定行为下的估价过程。因此,资产评估与会计计价具有明显的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发生的前提条件不同
  会计学中的资产计价严格遵循历史成本原则,同时是以企业会计主体不变和持续经营为假设前提的。而资产评估则是用于发生产权变动、会计主体变动或者作为会计主体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断、以持续经营为前提的资产计价无法反映企业资产价值时的估价行为。明确这一区别,一方面说明资产评估并不是、也不能够否定会计计价的历史成本原则,因为其发生的前提条件不同;另一方面说明,在企业持续经营的条件下,随意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以资产评估价值替代资产历史成本计价的做法是缺乏理论依据的。如果随意进行评估,不仅会破坏会计计价的严肃性,违背历史成本原则,还会对企业的成本和收益计算产生不利影响。当然,资产计价有时也需要根据物价变动情况进行评估。
  (二)目的不同
  简单来说,会计学中的资产计价是就资产论资产,使货币量能够客观地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量。资产评估则是就资产论权益,资产评估价值反映资产的效用,并以此作为取得收入和确定它在新的组织、实体中的权益的依据。同时,会计学中资产计价的目的是投资者、债权人和经营管理者提供有的会计信息,资产评估价值则是为资产的交易和投资提供公平的价值尺度。
  资产评估的目的是交易者提供价值的参考依据;会计的目的是为经营、管理者或债权人提供经济信息的依据。
  (三)执行操者不同
  资产计价是由本企业的财会人员来完成的,只要涉及与资产有关的经济业务均需要计价。资产评估则是由独立于企业以外的具有资产评估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完成的。二者的操作者不同。
  当然,资产评估与会计计价也是有联系的,会计计价有时需要以资产评估价值为依据。但资产评估与会计计价毕竟是两个不同的经济范畴,无论在理上还是实际工作中都必须明确区分。
  例如,在投资活动过程中,甲企业投资给乙企业一项资产,资产评估对该项资产进行评定,收到该项资产时,它的价值是由评估价值入账。这说明评估价值有时也可作为会计计价的基础和依据。当然评估的时候也需要以会计资料为基础进行,二者相辅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