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自考复习资料《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第十三章 国际货物保险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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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年10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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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的做法 (一)出口货物保险的做法 凡按CIF和CIP条件成交的出口货物,由出口企业向当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并向保险公司领取保险单证。 (二)进口货物保险的做法 按FOB、FCA、CFR和CPT条件成交的进口货物,均由买方办理保险。同样要向保险公司索取保险单证。
三、保险单证 保险单证是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订立的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出具的承保证明,也是被保险人凭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和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的依据。在国际贸易中,保险单证是可以转让的。常用保险单证有: (一)保险单 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又称大保单,它是一种正规的保险合同,除载明上述投保单上所述各项内容外,还列有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以及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等方面的详细条款。 (p345)保险单格式 (二)保险凭证 保险凭证(Insurance Certificate),又称小保单,它是一种简化的保险合同,除其背面没有列入详细保险条款外,其余内容与保险单相同,保险凭证也具有与保险单同样的法律效力。 总结:本章共有四节内容: 第一节 海上风险和损失 1.保障的风险。 风险是指海上运输货物所遭遇的危险。 分为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 2.保障的损失 后者根据损失的程度不同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 海损分为: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前者有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 后者根据性质不同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 3.保障的费用 施救费用,救助费用。特别费用。 第二节 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1.主要有保险承保的范围 2.除外责任 3.责任起讫 4.被保险人的义务 5.索赔时效 第三节 其他运输方式下的货物保险 1.陆上运输货物保险 2.航空运输货物保险 3.邮政运输货物保险 第四节 合同中的保险条款和保险做法 1.合同中的保险条款 2.保险的做法 3.保险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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