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自考复习资料《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第十章 国际贸易术语和商品的价格5

山西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03日
 第三节 其他贸易术语
  
  一、EXWnamed Place(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EXWEx Works的缩写。这一术语是指卖方在出口地的工厂将货物交给买方。采用这一术语时,必须注明工厂的所在地点。  
  这种贸易术语的交货地点在工厂,双方均以交货前后划分责任、费用和风险。这是卖方责任最小,买方责任最大的一种贸易术语,他要跋山涉水,不远千里。来到卖方的工厂,也就是上门取货,并不是送货上门。  
  应注意的问题:
  1、认真核算成本和价格,充分考虑风险(特别是对买方)。
  因为买方要从自己的国家到另外的国家把货物取回来,那么成本价格,卖方价格可能比较低,但是买方要负责把货物运回来,还要负责在出口国出口报关和进口国的进口报关交纳出口税,和进口税以及各种各样的费用,他的成本从进口国来说是比较高的,即使卖方以比较低的价格卖给买方,买方实际所付出的成本也是比较高的。  
  2、注意安排好货物的交接工作。  
  因为是买方上门取货,那么从卖方的角度来说就要给买方准备好货物,按期把货物交给买方,这样就有一个交接工作的问题,就是卖方把货物在指定的期限内准备好以后,就要通知买方让买方上门取货。
  3、注意明确货物的包装以及包装费用负担问题。
  一般来说从卖方的角度,只负责惯常的包装,也就是说这个货物通常用什么包的只负责这种销售包装,一般来说不提供运输包装,如果让卖方提供运输包装,在合同当中一般应该注明,否则容易产生纠纷。
  案例:某公司按EXW条件对外出口一批电缆。但在交货时,买方以电缆的包装不适宜出口运输为由,拒绝提货和付款。问买方的行为是否合理?
  答:在EXW条件下,除非合同中有相反的规定,卖方一般无义务提供货物的出口包装。该案例中,买方拒绝接受货物和支付货款时,并没有提出电缆的包装不符合合同的规定,只是说不符合出口运输,说明双方没有在合同中做出明确规定,买方的理由不充分。  
  
   二、FASnamed port of shipment
  (装运港船边交货
……指定装运港)
   FASFree Alongside ship的缩写。采用这一贸易术语时,需注明装运港港名。仅适用于海洋运输。
  船边的一般解释是吊钩所及处。
  也就是说船上的吊车或者是装卸货物那种吊车,垂直向下能够够的到的地方就叫船边,不能说离船很远说那是船边,这就不是通常的或者是一种习惯的理解,习惯理解船边就是吊钩所及处,吊钩一定是指给船本身的吊车的吊钩,或者是为船装卸货物吊车的吊钩。
  注意:
  《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对该术语与《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有以下两点区别:  
  (1)美洲某些采用《美国对外贸易定义1941年修正本》作为解释贸易术语的国家在交易中采用FAS术语时,要在指定装运港名前加注Vessel”字样,才能与《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解释相一致。因为美国FASFree AlongSide,意为将货物交到各种运输工具旁。也就是沿边交货,沿边不一定是沿船边,比如火车,车边或者是飞机边都可以叫FAS
  (2)如买方指定载货船只因码头水深不够等原因不能靠岸时,卖方有责任用驳船将货送至水面的实际船边,并由卖方承担自码头船边至水面实际船边的驳运费用。  
  这个也是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当中,一个差异,也就是说如果船比较大由于码头水深不够,靠不到码头这时候就需要小船把货物倒到大船上,倒的费用按照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就要由卖方来负担,这时候我们知道是买方指定载货船只,如果是买方有意和卖方弄出点纠纷来,那就可能要派一个大的船只,这个大船只由于进不了港口,就可能出现驳船费用的问题,在和美洲一些国家签订合同的时候,如果采用FAS术语我们一定要注意这两点。
 
  三、DAFnamed place(边境交货……指定地点)
  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 的缩写。采用 DAF 贸易术语时,需注明边境地点,将货物置于买方支配之下时,货物风险由此转移。双方费用的划分也以指定边境地点为界。  
  关于海关手续:
  卖方承担出口报关手续并支付出口关税;
  买方承担进口报关手续并支付进口关税。
  DAF主要用于陆路运输,但也用于其他运输方式。
  比如双方的边就在这,如果这是陆地那么在边境线上能够交货,如果不是陆地比如水上,在某江主航道中心线,这个也能交货,但是就比较困难了,所以我们说DAF这个术语,主要是用于陆路运输,或者是陆地上交货的国际贸易,这就是说在两国边境,在陆地的时候,容易使用这个贸易术语  
  使用DAF术语应注意的问题:
  (1)当两国边界上有几个可供交货的地点时,买卖双方应明确商定一个具体的交货地点。
  (2)如当事各方希望卖方负责从交货运输工具上卸货并承担卸货的风险和费用,则应在销售合同中写明。
  如果说从DAF术语本身来说,只要是卖方把货物置于买方的监管之下,也就是说在运输工具上就可以交货,但是如果双方都认为卖方要把货物从运输工具上卸下来,并且承担卸货的风险,那么在合同当中要写明。
  (3)风险划分界限是在指定交货地点货交买方。

  四、DES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
  DESDelivered Ex Ship 的缩写。采用这种贸易术语时,需要注明目的港名称。卖方承担将货物运抵指定目的港,在船上将货物置于买方控制之下时,就完成了交货义务,双方的风险和费用均以此为界。由买方负责安排卸货,以及办理有关接货和进口报关手续,并支付由此而产生的各种费用,本术语仅适用于海洋运输。  
  DES术语与CIF术语的区别:
  (1)交货地点不同:CIF是装运港船上交货;
  DES是目的港船上交货。
  (2)风险划分不同:CIF条件下,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买方承担;DES下则是由卖方承担。 
  也就是说卖方承担的风险延伸到货物的目的地。
  (3)交货方式不同:CIF是象征性交货;
  DES是实际交货。
  (4)费用负担不同:CIF的卖方只负担正常的运费和约定的保险费;DES的卖方要负担货物运抵目的港交货前的一切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