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自考刑法学名词解释: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山西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2日
2016年4月自考刑法学名词解释: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更多2016自学考试资讯、2016自考报名、2016自考经验等信息,请及时关注山西自考网自考网或微信搜索公众号“sxzkzscom”获取!

2016年4月自学考试刑法学名词解释汇总

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活动,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以及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活动,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扫描二维码关注"sxzkzscom"微信,获取最新自考报名、自考成绩等信息!

1 2 下一页

相关推荐:

2016年4月自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预测题汇总

2016年4月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预测题汇总

2016年4月自学考试《毛中特》全真模拟试题汇总

2016年自学考试宪法学考点讲解汇总

此页面是否是列表页或首页?未找到合适正文内容。